關於依法禁止處分之公有土地及公有公共設施用地,除法令另有規定外, 一律不得出售予私人,應留供撥用
關於水利主管機關辦理勘測劃定公告河川區域是否屬行政程序法第一百零 三條而得不給予該處分相對人陳述意見之機會疑義乙案
河川區域線內之原住民保留地設定耕作權期滿後可否取得土地所有權疑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