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即時強制之外觀,固僅有動作之表現,惟其內涵包括有公法上之意思表 示,而對特定相對人產生一定拘束力,即即時強制實際上包含處分之作成 及執行二部分。故認即時強制,該當於就公法上之具體事件所為公權力措 施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行政處分之意義。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