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如經調查仍無具體證據認定確有偽造門牌或戶籍證明之嫌,則建造執 照尚未經註銷仍有效之情形下,起造人申請核發使用執照時,只要符合上 開建築法規定要件,即得予以核發,反之,可撤銷原核發建造執照之處分
行政機關核發建築執照,係為核准起造人建築之行為,並非為私人證明或 認定其對土地或建物之權利存在與否,其決定廢止建築執照與否,亦為管 理建築行為,並非為私人保障或管理其對土地或建物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