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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專利法第 88 條相關裁判
1 裁判字號: 96年判字第 1397 號
  要  旨:
按主管機關為審理事業對他人散發侵害智慧財產權警告函案件,是否符合
公平交易法第 45 條行使權利之正當行為所為之例示性函釋,未對人民權
利之行使增加法律所無之限制,於法律保留原則無違,亦不生授權是否明
確問題,與憲法尚無牴觸。則違反該函釋中關於符合公平交易法第 45 條
行使權利之正當行為所為之例示性之要件,自非行使專利權等權利之正當
行為,乃屬於公平交易法規範市場競爭行為之範疇。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