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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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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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電子郵件字第 1001104b 號
要 旨:
「行政陳情」並非著作權法中所謂之「司法程序」,於陳情書中引用他人 著作供自己創作之參政或注釋者,合於著作權法「引用」之規定,無須徵 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但應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