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相關實務見解
1 發文字號: 法制字第 10302520190 號
  要  旨:
地方政府就自治條例有關罰則規定,依法制體例係先規定罰責較重,再規
定較輕者,另行政罰部分,應逐一依職權調查事實及證據,連續處罰宜請
修正為按次處罰,而若有剝奪或消滅資格、權利之處分之裁罰性不利處分
規定,則逾越地方制度法第 26 條所定得處罰之其他行政罰種類範疇

2 發文字號: 法制字第 10602511570 號
  要  旨:
法務部就「宜蘭縣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草案」之意見

3 發文字號: 法制字第 10702504480 號
  要  旨:
法務部就「花蓮縣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相關法制
原則,及罰則應符合法律明確性原則和釐清處罰主體,並符地方制度法等
法制意見之說明

4 發文字號: 法制字第 10702509570 號
  要  旨:
法務部就「澎湖縣受保護樹木自治條例草案」涉及行政執行法、地方制度
法第 26 條第 2  項本文及行政罰法第 3  條等規定之相關法制意見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