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地方制度法及規費法規定,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99.12.25 起,新北市 民跨區使用轄內各區公立殯葬設施者,比照當地區民身分收取費用
新北市政府公告修正「淡水第一公園化公墓附設納骨塔」內骨灰骸鼓勵遷 移收費優惠方案
下水道機構若已依下水道法第 19 條或依行政程序法第 92、100 條之規 定,對外公告下水道已可使用及辦理接用程序,得開徵污水下水道使用費
僑務委員會是否須依「印鑑登記辦法」繼續辦理僑居國外人民請領華僑印 鑑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