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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行政訴訟法施行法第 2 條相關裁判
1 裁判字號: 108年判字第 572 號
  要  旨:
人民對行政機關請求國家賠償之行為,固係公法上之事實行為,然行政機
關所為拒絕國家賠償之決定,僅屬意思通知性質,人民如有不服,應依國
家賠償法規定提起損害賠償之訴,尚不得提起課予義務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