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機關依行政程序法規定,就公法上法律關係締結行政契約,並約定自願 接受執行,債務人不為給付時,債權人應循何種程序聲請強制執行? 資料來源:司法周刊 第 1133 期 3 版
軍校生家長於 91 年簽訂退學賠償金協議,並經由法院公證處公證,且約 定得為強制執行之執行名義。而軍校遲至 99 年持上開公證書向地方法院 民事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並核發債權憑證。103 年 11 月軍校持上開民 事執行處所核發之債權憑證,向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聲請強制執行。 問題(一):軍校持民事執行處所核發之債權憑證聲請強制執行,地方法 院行政訴訟庭是否可以處理? 問題(二):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若發現執行名義已逾 5 年請求權時效 ,應該要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