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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行政訴訟法第 224 條相關裁判
1 裁判字號: 109年訴字第 449 號
  要  旨:
訴訟上和解契約具有訴訟法及實體法上行為的雙重性質,實體上如有行政
程序法所列之契約無效原因者,亦為無效;當事人非不得請求繼續審判,
使已終結之訴訟程序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