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就「內政部函陳『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 基金會』解散清算後,對補償基金會所作成之決定不服,提起訴願及行政 訴訟案件之應訴,所涉另為行政處分及補償金發放等補償業務應由何機關 承繼一案」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