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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行政訴訟法第 110 條相關裁判
1 裁判字號: 100年判字第 712 號
  要  旨:
縣市政府與人民所締結之聯合開發契約,雙方之給付非不相當,亦難謂無
正當合理之關聯。

2 裁判字號: 103年訴字第 178 號
  要  旨:
公用地役關係乃私有土地而具有公共用物性質之法律關係。所以稱公用地
役關係而不稱公用地役權,蓋因其成立僅在限制土地所有權人,使受拘束
,不得反於公眾通行之目的而使用其土地,並無相對應享受公用地役關係
之權利人。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

3 裁判字號: 92年訴字第 5129 號
  要  旨:
行為人因違法行為所應負之行政罰及刑事罰責任,各有其要件及救濟程序
,即令刑事罰部分經刑事判決無罪而不存在,行政處罰在未依行政救濟程
序撤銷前其效力仍然存在,並不受刑事判決結果之影響。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

4 裁判字號: 98年訴更二字第 54 號
  要  旨:
行政契約無效之情形並未全盤接收民法有關無效之規定,而應依其性質加
以限縮;民法第 247  條之 1  所規範之定型化契約乃係現代經濟活動之
產物,多存在於工商企業者與消費大眾間,與行政契約乃行政行為,具有
公定力及公益性之本質不盡相符,故應非行政程序法第 141  條第 1  項
準用之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