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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
北市法一字第 9020746200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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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地政機關於辦理祭祀公業土地登記時,對於申請人所檢附之祭祀公業派下
員名冊,除發現有事實足資認定其派下系統有明顯錯誤者外,原則上無庸
再予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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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發文字號: |
營署建管字第 0912918066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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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有關營造業更名、公司組織營造業合併及分割申請案件事宜,經內政部營
建署於 91 年 10 月 30 日召開研商會議,並檢送會議紀錄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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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發文字號: |
內授營中字第 0940087129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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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有關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或工地主任受營造業行政罰處分,受處分人於
訴願法法定行政救濟期間內提起訴願,原行政處分之執行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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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發文字號: |
消署危字第 1011600418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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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主管機關依據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 32 條第 1 項規定沒入之爆竹煙火成
品、半成品及原料等,於沒入裁處書送達行為人後即可依據同條第 2 項
規定銷毀之,其程序不因當事人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而受影響,然於銷毀
前應將煙火數量清點紀錄以避免爭議,有關銷毀可能涉及之環境污染問題
則應洽環保機關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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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發文字號: |
工程企字第 09800039980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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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營造業法第 21 條但書規定受委託廠商概括承受後續工程之進行,應屬「
採購契約要項」第 23 點但書例外得將契約之部分或全部轉讓予他人之情
形,與政府採購法第 65 條第 1 項「不得轉包」之規定並無牴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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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發文字號: |
台關緝字第 1051014860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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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經處分廢止報關業務證照之未確定案件得否停止執行之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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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發文字號: |
府財酒字第 09600564140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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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為使菸酒管理行政作業有所遵循規範,訂定「花蓮縣政府菸酒管理行政調
查、裁罰及執行標準作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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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發文字號: |
法律字第 10103106420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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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行政程序法第 128 條及實務見解參照,為避免行政處分存續力與行政法
院判決既判力造成衝突,並為防止重複救濟、浪費司法資源,若經行政法
院實體確定判決予以維持之行政處分,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得依再審程序
謀求救濟,故不在准予依前述規定重開程序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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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發文字號: |
法律字第 10903511520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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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法務部就有關函詢「新竹榮家公費就養榮民張○○強制退住行政執行協調
處理方式」乙案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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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發文字號: |
法律字第 11303508770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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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行政處分於生效後,即產生規制作用,且未經撤銷、廢止,或未因其他事
由而失效者,行政處分效力繼續存在。撤銷行政處分之判決性質上屬形成
判決,須待撤銷判決確定後,該行政處分始溯及失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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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發文字號: |
法律決字第 0940041238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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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有關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或工地主任受營造業行政罰處分,受處分人於
訴願法法定行政救濟期間內提起訴願,原行政處分之執行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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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發文字號: |
高市地政秘字第 0008571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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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行政執行案件行政機關應配合辦理事項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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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發文字號: |
智著字第 09800053620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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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有關電腦伴唱機收費,前經智慧財產局以函令禁止調漲,其處分既已送達
,則自送達時起已生效力,嗣後未經撤銷或廢止,亦不因訴願之提起而終
止其執行,即其效力仍繼續存在,應依 1200 元之費率洽收電腦伴唱機使
用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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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發文字號: |
北市法二字第 09632540000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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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依據菸酒管理法第 59 條規定,並無得例外停止執行之規定,又訴願法
第 93 條規定,欲停止原處分之執行,需具備相關要件,故主管機應依
職權調查具體情形而卓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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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發文字號: |
路監交字第 0920054436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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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受處分人因車輛逾期檢驗逾六個月以上者,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裁決註銷牌照案件,於提起聲明異議遭法院駁回確定
者,該註銷車輛牌照處分執行日認定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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