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釋經審核不符所得未達一定標準之國民年金被保險人應如何提起行政救 濟之疑義
內政部以 93 年 11 月 18 日台內營字第 0930087610 號公告,委辦直轄 市、縣(市)政府辦理營造業之登記管理業務,故有關營造業違反營造業 務之處分,即應由地方政府以自己名義為之,並負行政執行責任
有關依公司法第 7 條規定將業務委託「直轄市政府」,其再委任其所屬 機關辦理是否適用行政程序法第 15 條委任之規定
地方政府將公共設施完竣地區範圍之勘定,委由各鄉鎮市公所執行,核其 性質,應屬地方制度法第 2 條第 3 款所稱之委辦事項
檢送各機關辦理申訴、復審業務參考資料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