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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法院組織法第 66 條相關裁判
1 裁判字號: 108年判字第 36 號
  要  旨:
行政程序法第 128  條之行政程序重開,乃係指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
經過後,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向行政機關申請行政程序重開。至於多階段
行政處分之前階段機關,既非行政處分之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自不符行
政程序法行政程序重開之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