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相關實務見解
1 發文字號: 府法一字第 0950030003 號
  要  旨:
檢送研商「因應政府資訊公開法即將施行,本部部內執行事宜」會議紀錄
2 發文字號: 府法行字第 0950038284 號
  要  旨:
檢送法務部檢送法務部 95 年 1  月 12 日召開研商「因應政府資訊公開
法即將施行,本部部內執行事宜」會議紀錄
3 發文字號: 法制字第 10402517900 號
  要  旨:
臺中市議會錄影、錄音管理規則第 7  條修正條文涉及政府資訊公開法第
3 條、第 18 條等規定部分,如基於「對公益有必要」情形,議會仍不予
提供資訊,恐有限制議員請求政府資訊公開之權利,而違反法律保留原則
及牴觸政府資訊公開法之虞

4 發文字號: 法制字第 10902510030 號
  要  旨:
法務部就有關宜蘭縣議會函報修正「宜蘭縣議會議場錄音、錄影管理規則
」,名稱並修正為「宜蘭縣議會會議直播錄影公開辦法」乙案之意見

5 發文字號: 法律字第 0950000038 號
  要  旨:
行政法人及其人員執行具公權力業務時,涉及行政程序法及國家賠償法疑
義
6 發文字號: 法律字第 0950700019 號附件檔案
  要  旨:
為配合「政府資訊公開法」施行,檢送重新製作之「提供政府資訊申請書
」及「支付或接受之補助」等格式
7 發文字號: 法律字第 0950700050 號
  要  旨:
因應政府資訊公開法之執行事宜
8 發文字號: 法律字第 0950700051 號
  要  旨:
「因應政府資訊公開法即將施行,法務部部內執行事宜」會議紀錄
9 發文字號: 法律字第 10403500490 號
  要  旨: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2  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 3、4、20 條等規定參照,
公立醫院所持有資訊均屬政府資訊,如公務員執行相關職務侵害人民自由
或權利,人民得請求國家賠償,如公立醫院列為個人資料保護法所定「非
公務機關」,則損害賠償適用民法侵權行為規定,將使同一行為割裂適用
不同損害賠償機制,顯有不妥,故其屬性應與政府資訊公開法相同,且公
立醫院亦行使部分公權力行為,故屬個人資料保護法上之「公務機關」

10 發文字號: 法律字第 10403508450 號附件檔案
  要  旨:
法務部就「研商機關公開得標廠商投標文件及採購契約事宜會議紀錄及相
關疑義乙案」之說明

11 發文字號: 法律字第 10903502150 號
  要  旨:
有關人民申請政府資訊提供事件,涉及政府資訊公開法等適用疑義。倘具
有我國國籍並在我國設籍之國民向公立醫院申請提供之資料,係屬公立醫
院於職權範圍內作成或取得而留存於機關內部之資訊者,即有政資法之適
用

12 發文字號: 經水政字第 09506001510 號附件檔案
  要  旨:
修正「經濟部水利署行政資訊公開及卷宗閱覽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