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相關實務見解
民法第 826-1 條相關裁判
1 裁判字號: 106年判字第 108 號
  要  旨:
行政處分相對人以外之利害關係第三人,主觀上認為行政處分違法損害其
權利或法律上之利益,亦得提起訴願及撤銷訴訟。而灌溉及排水路之申請
變更,應申經管理機構審認核准始得為之,且新設水路不得妨礙原有引水
蓄水或排水系統,非經驗收,原水路不得廢棄。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

2 裁判字號: 105年訴字第 5 號
  要  旨:
祭祀公業管理人以選任派下員擔任管理人為原則,此為事實之常態,至選
任派下以外之人為管理人,則為變態之事實。因此,主張常態事實之當事
人,不負舉證之責任,主張變態事實之當事人,應負舉證責任。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