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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民法第 808 條相關裁判
1 裁判字號: 106年判字第 566 號
  要  旨:
依都市計畫法第 26 條規定所為定期通盤檢討而作必要之都市計畫變更,
並未直接限制該特定區域內人民之權益或增加其負擔,係屬「法規」性質
,並非行政處分。同理,該都市計畫變更案所附之附帶條件,或附帶條件
之修正,係屬該變更案之延伸,亦應同認屬法規命令之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