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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1 發文字號: 法律字第 10000040370 號
  要  旨:
行政程序法第 36、40、43 條、戶籍法第 7  條及民法第 1065、1066 條
等規定參照,戶政現行實務認領人提起父子女關係存在確認之訴以前,生
母否認對於認領登記效力等情事,涉及戶籍法解釋適用,宜由內政部審認

2 發文字號: 法律字第 10100016170 號
  要  旨:
法務部就民法有關生父認領非婚生子女,無須向生母為意思表示函釋規定
,涉有不當等情之說明

3 發文字號: 法律決字第 10000053870 號
  要  旨:
建議修改生父認領須提出 DNA  親子鑑定報告之法務部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