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相關實務見解
1 發文字號: 北府民秘字第 1012961317 號
  要  旨:
新北市政府依法定權限劃分有關教會財團法人設立許可、變動輔導、經常
業務之督導、教會(堂)土地更名、教會(堂)財產處分之審查等事項予
新北市政府民政局執行

2 發文字號: 刻創字第 0950002916 號
  要  旨:
為辦理與國防事務有關之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訂定國防事務財團法
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要點

3 發文字號: 法 89 律字第 000541 號
  要  旨:
各主管機關應速檢討現行有關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準則之規定內容有
無逾越民法、中央法規標準法或其他相關法律及法律授權命令規定,如有
,請刪除該等規定,或廢止該職權命令;如廢止該職權命令時,為利業務
執行,得訂頒行政規則以為遵循;如係訂頒裁量基準行政規則者,於 90.
01.01 行政程序法施行後,應注意踐行該法第 160  條第 2  項發布程序

4 發文字號: 法制字第 11102527520 號
  要  旨:
法務部就有關「彰化縣文化藝術財團法人設立許可準則」一案之意見

5 發文字號: 法律字第 0980700225 號附件檔案
  要  旨:
有關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管理之職權命令及行政規則,經檢討結果,
如有牴觸法律保留原則者,應刪除該等規定,或廢止該職權命令。如廢止
該職權命令時,為利業務執行,得訂頒行政規則,但其內容不得牴觸或逾
越相關法律或法規命令,並不得就法律保留之事項為規定
6 發文字號: 法律字第 1000700516 號
  要  旨:
參照地方制度法第 25 條、民法第 62 條等規定,如地方政府所轄文化法
人於監督自治條例施行前成立,其董事會組成方式及擔任資格,仍應優先
適用章程規定,如逕認該文化法人董、監事已當然解職,並另行推薦董、
監事者,核與上述規定似有未合

7 發文字號: 法律字第 10100234860 號
  要  旨:
法務部就「財團法人捐助設立與出資設立有無不同,對於財產捐贈後贈與
人對受贈人得否就贈與物行管理之作為?」、「財團法人主管機關與財團
法人間就是否屬於政府捐助成立存在爭議,於尚未確認前,主管機關暫將
其歸屬為民間捐助財團法人之適法性?」之意見

8 發文字號: 法律字第 10103104750 號附件檔案
  要  旨:
法務部就「內政部審查內政業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要點」第 5  點
規定有違法律保留原則一案之查復書

9 發文字號: 陸法字第 0970002092-2 號
  要  旨:
為辦理大陸事務財團法人之設立許可及監督事宜,訂定「行政院大陸委員
會審查大陸事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