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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民法第 531 條相關裁判
1 裁判字號: 108年訴字第 1480 號
  要  旨:
原處分機關以公務電話詢問之內容,如僅屬行政調查之性質,而與「將為
限制或剝奪自由或權利行政處分之原因事實及法規依據」、「提出陳述書
之期限及不提出之效果」等內容無關者,尚難認已依法定形式給予陳述意
見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