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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民法第 450 條相關裁判
1 裁判字號: 99年訴字第 9 號
  要  旨:
出租人為擴大家庭農場經營規模,所收回之耕地必須與其「自耕地」同一
或鄰近地段內,自不包括非其「自耕地」之其他家屬所有之土地在內。本
件被告以出租人提出之土地登記謄本,其中乙○○之配偶雖係共有人,惟
乙○○本人則無共有權,且原告復未主張其共有人間訂有分管契約,則出
租人請求收回之系爭耕地,自非出租人全體共有之「自耕地」,被告因而
否准原告以擴大家庭農場為由請求收回系爭耕地,於法尚無不合

裁判法院:臺中高等行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