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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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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法律字第 10100040140 號
要 旨:
土地法第 25 條等規定參照,如贈與標的高達新台幣十億元,已可比擬不 動產價值,如欲合意解除贈與,依該條規定立法精神,似仍應經民意機關 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