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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1 發文字號: 北市法二字第 09432018900 號
  要  旨:
本案涉及清償提存之合法要件的問題,依民法第 326  條規定,清償提存
應僅限「債權人受領遲延」或有「不能確知孰為債權人而難為給付」之情
形始屬合法,並生債務清償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