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相關實務見解
1 發文字號: (90)會綜字第 5862 號
  要  旨:
訂定「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審查原子能業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要點
」
2 發文字號: 北府民秘字第 1012961317 號
  要  旨:
新北市政府依法定權限劃分有關教會財團法人設立許可、變動輔導、經常
業務之督導、教會(堂)土地更名、教會(堂)財產處分之審查等事項予
新北市政府民政局執行

3 發文字號: 北府教社字第 09200810951 號
  要  旨:
有關臺北縣政府主管教育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事務相關規定
4 發文字號: 體委綜字第 0910005876 號
  要  旨:
訂定「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審查體育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要點」
5 發文字號: 法 89 律字第 000541 號
  要  旨:
各主管機關應速檢討現行有關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準則之規定內容有
無逾越民法、中央法規標準法或其他相關法律及法律授權命令規定,如有
,請刪除該等規定,或廢止該職權命令;如廢止該職權命令時,為利業務
執行,得訂頒行政規則以為遵循;如係訂頒裁量基準行政規則者,於 90.
01.01 行政程序法施行後,應注意踐行該法第 160  條第 2  項發布程序

6 發文字號: 法律字第 0090048682 號
  要  旨:
關於主管機關要求宗教財團法人提供會計師辦理財務與稅務簽證之書面資
料報告,有無行政院八十四年三月二十四日台 (八四) 法字第一○四六一
號函之適用問題
7 發文字號: 法律字第 0910700183 號
  要  旨:
修正法務部審查法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要點
8 發文字號: 法律字第 0980700225 號附件檔案
  要  旨:
有關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管理之職權命令及行政規則,經檢討結果,
如有牴觸法律保留原則者,應刪除該等規定,或廢止該職權命令。如廢止
該職權命令時,為利業務執行,得訂頒行政規則,但其內容不得牴觸或逾
越相關法律或法規命令,並不得就法律保留之事項為規定
9 發文字號: 法律字第 10103104750 號附件檔案
  要  旨:
法務部就「內政部審查內政業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要點」第 5  點
規定有違法律保留原則一案之查復書

10 發文字號: 法律字第 10200220480 號
  要  旨:
行政程序法第 92 條規定參照,行政處分係指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公法上具
體事件所為決定或其他公權力措施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
為,故行政機關所為單純事實敘述或理由說明,非行政處分;另「備查」
係指對上級機關或主管機關有所陳報或通知,使該上級機關或主管機關對
於其指揮、監督或主管事項有所知悉已足,無庸進行審查或作成決定,故
該備查非屬所報事項生效要件

11 發文字號: 法律字第 10803516360 號
  要  旨:
行政程序法第 40 條規定係規定當事人於行政程序上之協力負擔,並未課
予當事人配合調查之協力義務,不得僅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即實施強制調
查;因次行政機關不得僅依「行政規則」據以作成行政罰。此與主管機關
依照民法第 32 條、第 33 條第 1  項規定監督及檢查財團法人經營之業
務等職權之行使應屬二事

12 發文字號: 陸法字第 0970002092-2 號
  要  旨:
為辦理大陸事務財團法人之設立許可及監督事宜,訂定「行政院大陸委員
會審查大陸事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要點」
13 發文字號: 經商字第 09202003470 號
  要  旨:
訂定「經濟部審查經濟事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要點」
14 發文字號: 北市法一字第 09505993700 號
  要  旨:
為期健全臺北市財團法人之監督管理,臺北市各機關對違規財團法人得有
充分且適當之裁罰權限,故應儘速審議臺北市財團法人管理自治條例,俾
使負擔公益責任的財團法人,得在監督管理法制完備之基礎上,健全發展
15 發文字號: 衛署醫字第 0960209607 號
  要  旨:
為辦理衛生財團法人之設立許可及監督管理事宜,訂定「衛生財團法人設
立許可及監督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