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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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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北市法二字第 09632398000 號
要 旨:
有關本案應先查明廠商是否有違約之情事,始得依行政契約課處廠商違約 金並扣抵保證金,惟依行政程序法第 5 條規定,行政行為內容應具體明 確,故亦須具體指明廠商究竟有何債務不履行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