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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1 發文字號: 北市法一字第 09631814000 號
  要  旨:
本案處理得請申請人提具切結書並保留行政處分廢止權方式處理(行政程
序法第 93 條),並載明申請人切結已得全體繼承人之同意,並同意於辦
妥繼承登記後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補送,使行政事務較具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