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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1 發文字號: 法律字第 10703515190 號
  要  旨:
撤銷原審無罪判決改判有罪確定,於法院開始再審裁定確定後,原確定判
決失其效力,惟於開始再審裁定確定前,原確定判決仍有形式及實質上確
定力;另免職處分相對人已依法提起復審及行政訴訟,已發生阻斷免職處
分確定效果,故其應循訴訟程序救濟,無從適用行政程序法第 128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