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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刑事訴訟法第 279 條相關裁判
1 裁判字號: 105年台上字第 499 號
  要  旨:
按刑事訴訟法第 293  條所謂「更新審判程序」,係指審判期日所應進行
之法定訴訟程序重新予以踐行。次按政府採購法第 34 條第 2  項所稱洩
漏投標廠商之名稱、家數,解釋上應不限於洩漏全部,是縱僅洩漏其中部
分,惟若已足以影響採購之公正性,仍應屬受規範之範圍。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