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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民事訴訟法第 76 條相關裁判
1 裁判字號: 105年訴字第 1265 號
  要  旨:
雇主聘僱外國從事看護工作,不得有違反就業服務法或依同法第 48 條第
2 項所發布之命令,否則應廢止其招募許可,依同法第 54 條第 2  項規
定,並發生二年內不予核發招募許可之法律效果。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