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屬身分關係是本於一定法定關係而生,行政機關依據當事人提出之形式 資料辦理戶籍身分之登載非創設或形成親屬身分關係的原因效果,誤載當 事人姓名,並非授予利益之行政處分,且事關身分關係,行政機關基於因 顯然錯誤之登記,嗣後發現真實,依據戶籍法規定所為之更正登記,即無 當事人所主張信賴利益保護及是否符合比例原則的問題。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