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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民事訴訟法第 490 條相關裁判
1 裁判字號: 108年簡抗字第 6 號
  要  旨:
行政程序法第 34 條規定係明定行政程序開始之時間,應由行政機關依職
權定之。如法令已課予其應開始之義務,或當事人已提出申請案件者,行
政機關應依規定啟動行政程序,排除該條本文之適用,尚不得作為提起訴
願無逾法定期間之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