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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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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北市法一字第 09431596600 號
要 旨:
未能依民事法院訴訟而確認派下權存在,而又未提出其他證明確認該權存 在,則行政機關受理申請後,自無辦理土地清理之公告,應依祭祀公業土 地清理要點第 7 點,通知申報人 30 日內補正,逾期者,依職權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