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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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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 10300181030 號
要 旨:
逾期違約金,係損害賠償額預定性之違約金。因可歸責廠商之事由致解除 契約,依民法第 260 條規定,機關仍得按契約計算逾期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