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文化資產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第 7 條規定所涉委員利益迴避 執行之說明
函復關於調解委員就同一事件可否擔任仲裁人之意見為:雖法無明文規定 ,但為確保仲裁制度之公平與公正,並避免調解委員於調解程序未盡全力 致調解資源浪費,宜採迴避擔任仲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