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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民事訴訟法第 233 條相關裁判
1 裁判字號: 103年裁字第 1526 號
  要  旨:
刑事認罪協商制度之性質與行政契約不同,故被告於刑事訴訟程序與檢察
官所為認罪協商之合意,性質上非屬行政契約。

2 裁判字號: 110年抗字第 362 號
  要  旨:
公務員基於列年終考績甲等考列評定比例上限,建請所屬機關減少約聘僱
人員之派任人力,補實編制人員缺額,核屬陳情性質。

3 裁判字號: 110年交上字第 60 號
  要  旨:
行政程序法第 93 條第 1  項規定容許行政機關為確保行政處分法定要件
之履行而以該要件為附款內容者,係就授益行政處分而言。負擔處分並不
生「為確保行政處分法定要件之履行」而能「以該要件為附款內容」之問
題,故除非法律定有明文,否則不得逕就負擔處分附有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