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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
台內防字第 0950132517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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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有關性騷擾事件已由加害人所屬單位調查結果成立,並已函送主管機關辦
理,申訴人得否撤回申訴及其撤回之法律效果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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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發文字號: |
台內防字第 1000205123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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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檢送「性騷擾防治法令與實務檢討會議紀錄」。分別對地方主管機關辦理
性騷擾事件經撤回申訴或調查結果、調解成立與否之後續處理作法、違反
性騷擾防治法第 25 條之當事人同時提出申訴及告訴時,其行政罰鍰裁罰
困難及職場性騷擾案件延續至下班與午休時間,或職場提供員工之休閒場
地相關疑義等問題提出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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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發文字號: |
北市地一字第 09431709001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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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檢送臺北市政府地政處簡化各地政事務所請示案件處理研討會 94 年第 5
次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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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發文字號: |
北市地一字第 09630327800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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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檢送臺北市政府地政處簡化各地政事務所請示案件處理研討會(96 年第
4 次)之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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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發文字號: |
北市地一字第 09631792401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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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檢送臺北市政府地政處簡化各地政事務所請示案件處理研討會(96 年第
11 次)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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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發文字號: |
北市地一字第 09731019300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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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檢送臺北市政府地政處簡化各地政事務所請示案件處理研討會(97 年第
4 次)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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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發文字號: |
北市地籍字第 09932446600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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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當事人之戶籍資料遭戶政機關註銷,進而導致其向地政機關申辦登記之資
格生有瑕疵者,應可依照行政程序法第 9、117、121 條等規定,於註銷
在台身分日起 2 年內檢附身分證明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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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發文字號: |
台內地字第 1031303011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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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地籍圖重測土地所有權人所指認之界址,明顯逾越未到場指界之毗鄰土地
辦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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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發文字號: |
內授營都字第 0940081083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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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研商「都市更新範圍內經列為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地之國有土地及建築物
,得否不參加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疑義」相關事宜,於 94 年 1 月 3 日
召開,檢送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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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發文字號: |
營署都字第 0940055133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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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核釋都市更新地區範圍內國有土地及建築物參加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之相關
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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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發文字號: |
內授營宅字第 0990803251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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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青年安心成家方案之租金補貼係屬定期限之住宅補助,申請人應出具載有
出租人、承租人、租賃住宅地址、租賃金額及租賃期限等租賃契約資料,
供主管機關審認其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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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發文字號: |
營署宅字第 1010047943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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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青年安心成家作業規定中關於有無自有住宅之認定,係以財稅機關所提供
之不動產持有狀況資料為準,與是否為合法房屋無涉。又房屋課稅資料如
以「非住非營」稅率核課,且經查證現場無居住事實,可視為無自用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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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發文字號: |
工程技字第 10300334770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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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機關依技師法第 42 條規定發動技師懲戒之行政行為,仍應注意符合行政
程序法第 7 條及第 9 條規定之「比例原則」及「注意當事人有利及不
利原則」,並本於「勿枉勿縱」之精神審慎處理技師懲戒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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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發文字號: |
消署危字第 0960032324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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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函詢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中關於既設
場所等 5 項相關規定如何認定執行上之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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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發文字號: |
消署管字第 1091112257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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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得否以切結書作為臺中市災害救助金核發條件「同一建物不同獨立生活戶
」之事實認定有效文件,請主管機關綜合考量當事人有利及不利情形本權
責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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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發文字號: |
消署民字第 1031115389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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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或感訓處分之裁判確定,且非過失犯罪者,如於 92
年 3 月 26 日後申請加入且成為義勇消防人員,係屬違法行政處分,主
管機關應依據個案情形及行政程序法有關違法行政處分之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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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發文字號: |
府授文資字第 1040045747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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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 15 條、歷史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 2~
4 條等規定,公告登錄嘉義縣歷史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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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發文字號: |
院台廳刑二字第 1000028743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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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法院在辦理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第 25 條之案件時,如裁判確定為無罪、免訴
、不受理或不付審理,應立即通知原移送機關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
管機關,以利主管機關進行後續行政裁罰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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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發文字號: |
(89)法律字第 007468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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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關於「公教員工因執行職務冒險犯難或執行危險職務致殘廢死亡發給慰問
金要點」修正草案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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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發文字號: |
(90)法律字第 034217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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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關於行政程序法第九條第一項規定聲明異議之主體,移送機關是否亦有其
適用疑義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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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發文字號: |
法律字第 0999038808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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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有關「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及「國
軍因作戰或因公成殘義務役士兵核發贍養金作業規定」三者間對於贍養金
規定之適用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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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發文字號: |
法律字第 10303508170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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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行政程序法第 127 條、民法第 181、182 條等規定參照,行政機關有無
免除民法第 182 條第 2 項所附加利息,或以低於法定利率基準核計利
息裁量權限,目前司法實務及學說尚無相關見解可供參考,故主管機關依
據立法目的,審酌具體個案事實性質、差異,衡量受處分人之資力等因素
,依法律適用的一致性及平等原則,本於職權妥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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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發文字號: |
法律字第 10803504780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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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行政程序法第 93 條第 1 項規定參照,「負擔」之附款,係指附加於授
益處分之特定作為、不作為或忍受義務;而「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者
,則係指行政機關基於行政目的或斟酌情事變遷之可能,於作成行政處分
時預先保留未來廢止行政處分之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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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發文字號: |
法律決字第 0930026052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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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行政院主計處 93 年 5 月 11 日處忠字第 0930002922 號書函就差旅費
不能因考績升等事後追補差額案之解釋,經法務部認定無涉及行政程序法
第 6 條至第 10 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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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發文字號: |
法律決字第 0960700233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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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函復關於行政機關裁量權,在於使行政機關於適用法律對具體個案作成決
定時,得按其情節,在法律劃定之範圍為適當之處分,使其罰過相當,而
無輕重失衡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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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發文字號: |
公處字第 100004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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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因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顯失欺罔行為,違反公平交
易法處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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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發文字號: |
健保稽字第 0950022718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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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訂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七十二條規定違法案件函送偵辦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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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發文字號: |
衛部護字第 1070119561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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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性騷擾申訴案件,若經被申訴人提起訴願,則訴願委員會應僅就機關罰緩
處分之妥適性或性騷擾事實認定予以審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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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發文字號: |
勞職外字第 0930034960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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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依據就業服務法第 43、57、63、68、48 條、大法官會議第 275 號解釋
及行政程序法第 9、36 條,確信該外國人係獲准居留之外籍配偶進而聘
僱者,似已盡其注意義務,得免其疏失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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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發文字號: |
勞職外字第 0940027587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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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依據大法官會議解釋第 275 號、行政程序法第 9、36、43 條及就業服
務法第 43、48、57 條,外國人欲在臺工作,須先由雇主申請許可,若與
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者,不須申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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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發文字號: |
勞職外字第 0940503486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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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7、9、36、43 條,審視外國人是否持偽造證件之正本
依一般進用程序應聘、雇主有否為外國人投保勞、健保、雇主及外國人於
筆錄中有否自承係以偽(變)造之證件欺騙雇主等個案具體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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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發文字號: |
勞職外字第 0940505679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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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9、11、12、13、36 條及違反就業服務法罰鍰案件處
理要點第 6 條,違反就業服務法罰鍰案件,由事實發生地之當地主管機
關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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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發文字號: |
勞職外字第 0940508366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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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依據就業服務法第 43、48、57、63、68 條、大法官會議第 275 號解釋
及行政程序法第 9、36、43 條,獲准居留之外籍配偶不須申請許可即可
在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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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發文字號: |
環署空字第 1020036694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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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有關車行之機車遭租賃人侵占至今尚未歸還並經法院判決在案,則該車輛
逾期未實施排氣定期檢驗之告發處分對象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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