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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104 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 第 51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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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
直轄市、縣市政府依其組織權限劃分辦法,將其依民法第 1094 條及兒童
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所定主管機關權限,劃分予地方政府社會局(處
),並公告以該機關名義行之。則有關選定監護人、保護安置、停止親權
、改定監護或終止收養關係等事件,以地方政府社會局名義為聲請人,向
法院提出聲請,法院得否認聲請人聲請不合法逕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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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發文字號: |
各級行政法院 93 年度法律座談會法律問題 第 2 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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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
某縣政府發函將空白建築執照交各鄉鎮公所,由其審查後,以縣政府名義
核發,並經公告及刊登政府公報。嗣後發現所核發之該建築執照違法,縣
政府乃發函該鄉公所請其辦理撤銷,該鄉公所遂以其機關之名義撤銷前已
核發之建築執照,原告對該撤銷建築執照之處分書聲明不服,應以縣政府
或鄉公所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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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發文字號: |
各級行政法院 94 年度行政訴訟法律座談會提案 第 15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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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
某甲 (非設籍於直轄市) 對其汽車燃料使用費之徵收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各應以何機關為訴願管轄機關及被告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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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
各級行政法院 94 年度行政訴訟法律座談會提案 第 17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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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
中央信託局於 92 年 7 月 1 日改制為中央信託局股份有限公司後,有
關公務人員不服中央信託局股份有限公司就公保事件所為行政處分,應以
銓敘部或中央信託局股份有限公司為原處分機關?公務人員應循復審或訴
願程序謀求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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