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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1 發文字號: 北市法二字第 09431173100 號
  要  旨:
本案市場係屬利用私有土地之例,就其土地使用關係,雖無另行簽訂行政
使用契約之必要(亦無庸再簽訂投資契約),然該市場畢竟為依獎勵投資
相關法規所核准興建,其建物所有人之處分權仍應受相關法令之限制
2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 10000155150 號
  要  旨:
「準用」,指性質相近可予援用者應適用,性質不相近不能援用者,得免
適用。審查委員會進行審查業務,與評選委員會進行評選業務,性質上相
近,準用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第 14 條規定辦理,機關委託研究發展
作業辦法第 8  條亦有明文

3 發文字號: 府法秘字第 09631860800 號
  要  旨:
為判斷公用財產提供使用所簽訂之契約應適用行政契約或私法契約,檢送
「行政契約判斷基準」
4 發文字號: 法律字第 0920042645 號
  要  旨:
關於教師法第二十七條及同法施行細則所稱教師「聘約準則」及「聘約」
之法律定位與性質、訂定程序、產生效力等疑義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