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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1 發文字號: 108 年度高等行政法院及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業務交流提案 第 5 號
  法律問題:
民國 103  年 3  月 31 日之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
理細則第 19 條之 2  施行後,酒後騎機車遇員警攔查,酒測結果吐氣所
含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員警開單並將所涉公共危險案件移
送偵辦,依法處罰後,機關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5 條第 11 項及
行政罰法第 26 條第 1  項但書規定開立裁決處分,如當事人不服提起撤
銷訴訟,僅爭執機關違反一事不二罰,但行政法院另發現員警於酒測時未
全程連續錄影,當事人所提行政訴訟有無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