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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1 發文字號: 法律字第 11303508140 號
  要  旨:
不動產裁判分割於判決確定時即生分割效力,各共有人不待登記或交付即
取得分得部分之單獨所有權。該判決對於當事人以外之一切第三人均有效
力,當事人據此分割共有物訴訟之確定判決向地政登記機關申請辦理不動
產登記,地政機關應受拘束,並應按土地登記規則等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