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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教育法 (民國 110 年 05 月 26 日 修正)
第 32 條
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專任教師、合聘教師、專業及技術教師、兼任導師或行政職務者,其每週教學節數之標準,由各該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