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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法規名稱: 全民健康保險法 (民國 112 年 06 月 28 日 修正)
第 60 條
(訂定醫療給付費用總額之範圍)本保險每年度醫療給付費用總額,由主管機關於年度開始六個月前擬訂其範圍,經諮詢健保會後,報行政院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