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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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法規名稱:
船舶法 (民國 107 年 11 月 28 日 修正)
第 62 條
遊艇所有人依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申請施行特別檢查時,應依規定同時申請丈量船舶之容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