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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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法規名稱:
稅捐稽徵法 (民國 110 年 12 月 17 日 修正)
第 17 條
(查對更正)納稅義務人如發現繳納通知文書有記載、計算錯誤或重複時,於規定繳納期間內,得要求稅捐稽徵機關,查對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