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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法規名稱: 公平交易法 (民國 106 年 06 月 14 日 修正)
第 24 條
事業不得為競爭之目的,而陳述或散布足以損害他人營業信譽之不實情事。
第 38 條
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之處罰,其他法律有較重之規定者,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