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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法規名稱: 民法 (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 修正)
第 759 條
(宣示登記-登記處分要件)因繼承、強制執行、徵收、法院之判決或其他非因法律行為,於登記前已取得不動產物權者,應經登記,始得處分其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