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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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法規名稱:
訴願法 (民國 101 年 06 月 27 日 修正)
第 90 條
訴願決定書應附記,如不服決定,得於決定書送達之次日起二個月內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