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相關實務見解
法規名稱: 刑事訴訟法 (民國 113 年 07 月 31 日 修正)
第 287 條
(訊問被告應先告知)檢察官陳述起訴要旨後,審判長應告知被告第九十五條規定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