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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法規名稱:
民事訴訟法 (民國 112 年 11 月 29 日 修正)
第 259 條
(反訴之提起)被告於言詞辯論終結前,得在本訴繫屬之法院,對於原告及就訴訟標的必須合一確定之人提起反訴。